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1 | 招标人 | 名称第一城前门商业街东西翼楼工程项目部 |
地址:河北省香河县安平镇第一城 | ||
联系人:李建昌 | ||
电话:18612132748 | ||
2 | 项目名称 | 第一城前门商业街东西翼楼项目 扩大 劳务 分包,但在中标后将签订劳务、模板木方、租赁材料三份合同。 |
3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香河县安平镇中信国安第一城 |
4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5 | 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8月 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4月10日 |
6 | 质量要求 | 合格 |
7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条件:见本须知附录1 2、财务要求:见本须知附录2 3、业绩要求:见本须知附录3 4、信誉要求:见本须知附录4 5、主要人员要求:见本须知附录5 6、主要机械设备要求:见本须知附录6 7、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8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9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施工组织设计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承诺函 (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资料 (9)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 (10)投标报价函 (1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电子版本、预算文件单子版本(U盘) |
10 | 价格调整 | 合同执行期间所有单价不调价(含人工费、材料费政策性调整)。 |
11 | 投标保证金 | (1)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标段提交人民币1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8:00时。 开户单位:蔡姗玲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机投支行 开户账号:6228 4604 6002 1957 519 (4)对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
12 | 履约担保 |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人暂定部分)的5%。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 |
13 |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拒签合同”是指: (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没有明示但不按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及弄虚作假行为的; (5)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之外的条件订立合同的。 |
14 |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 2016 年8月15 日 14 时 00 分 |
15 | 投标文件份数数 |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文件1份(含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及预算文件,U盘)。 |
16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名称:第一城前门商业街东西翼楼工程项目部 |
劳务 分包工程施工投标文件 | ||
17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第一城前门商业街东西翼楼工程项目部 |
18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按《内部招标管理制度》。 |
19 | 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 |
放弃中标的,招标人3年内不再接受其投标。 | ||
20 | 投诉 |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集团监察中心投诉。 |
投诉电话:集团监察中心陈继民主任:13880294433 87481757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永康路195号(原成都市武侯区草金路9号)
电话:028-87488218
传真:028-8748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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