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建委发【2010】241号 信息来源:质量安全处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我委制定了《2010年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成都市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要点》
成都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O年三月十五日
2010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
2010年,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好“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即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以预防和遏制重大伤亡事故为目标,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为主线,以强化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管理为抓手,落实安全监督层级管理,突出重大危险点源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和教育培训工作,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
(一)杜绝重大和特别重大安全事故,严控较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全市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省、市有关规定进行评价,达到标准化要求。
三、主要工作
(一)完善施工安全法规制度
一是起草《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成都地区地铁盾构施工管理办法》;二是制定《成都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三是完善《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成都市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办法》。
(二)加强责任主体行为管理
一是增加建设工地随机巡查,改变过去先通知打招呼再去现场检查的模式,随机对巡查的工地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对情节严重的现场进行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二是对建设工地进行差异化管理,根据《成都市建设工程差异化管理办法》对施工现场情况进行分类、排序,对排名靠前的项目部开通绿色通道,对排名靠后的项目部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三类人员”的违规进行扣分处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扣分,并进行调查处理给予行政处罚。
(三)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管
一是继续深化深基坑施工的监管。加大对深基坑施工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在防汛期间的检查。认真贯彻执行重新修订的《成都市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办法》(成建委发[2009]494号)。研究深基坑施工管理地方技术标准,建立环境公证、第三方监测频度和监测数据上网制度。二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重点抓住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拆、使用维护管理环节,严查设备完好、人员资格等情况,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信息系统成都部分的数据库及平台。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监管工作。三是加强对脚手架、高大模板的管理,加强专家论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对大力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今年要求全市新开工项目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按照“四化”(安全行为管理规范化、安全管理制度化、作业秩序程序化和防护设施工具化)要求,开展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以建设工地内外环境,扬尘、污水、噪声等专项治理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地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加大对违规制尘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建筑施工现场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五)深入开展专项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结合已出台《成都市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各方责任主体要认真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并将隐患排查与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的推进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整合管理资源,重点检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伤害、物体打击、施工用电等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继续开展防高坠事故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时段和重要的节假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六)加强对地铁建设的监督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建质[2010]5号),加强对地铁工程的监管,及时主动做好服务工作,针对地铁工程的重大危险点源,督促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重大危险点源进行论证审查,对施工中出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提出预警信息,高度重视可能出现的新危险源:一是地铁2号线东段将要遇到对施工不利的膨胀土;二是地铁2号线盾构机将大量穿越多层、中高层住宅地区;三是地铁1号线进入轨道交叉作业施工,铺轨作业、接触网施工、设备安装、装饰装修都在同时进行。
(七)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随着建设工程管理权限的下放,贯彻落实安全监督层级管理,定期对区(市)县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有针对性的指导,加强对区(市)县安全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要求,2010年将按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凡在施工现场从事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等必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督促施工单位充分利用民工夜校平台,落实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新进场的农民工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岗前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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